8月2日,安徽省能源局公布了关于征求《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稿中明确,安徽省2021年的光伏与风电保障性规模,优先用于安排存量项目。
而除存量项目外,本次安徽省新增的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6GW,分两次进行竞争性配置。根据实际情况,安徽省2021年用于进行竞争性配置的光伏并网规模400万千瓦,第一次竞争性配置150万千瓦,第二次竞争性配置250万千瓦。2021年用于进行竞争性配置的风电并网并网规模100万千瓦,全部用于第二次竞争性配置。
普通的光伏电站申报要求,达到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不含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且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并网发电,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风电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5万千瓦,申报项目应于2023年底前并网发电,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此外,对于配储方面,安徽省市场化项目并网条件要求申报项目承诺配置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占申报项目装机容量的一定比例,且得分为45分。企业可自建、合建共享或者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配置电化学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站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省能源局要求建设;自建储能电站须不迟于发电项目投运。合建共享或者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配置电化学储能的按照省能源局关于集中式储能建设有关要求执行;储能电站连续储能时长1小时,循环次数不低于6000次,系统容量10年衰减不超过20%;不得采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方式新建储能项目。
对于存量项目,安徽省能源局要求加快存量项目的建设,并表示,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存量项目应按照承诺时限建成并网,未按时完成并网和全容量并网的,将收回未使用的保障性并网规模,并对投资主体实施相应惩戒。与此同时,还要求全省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接入;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户用光伏0.03元的补贴。
具体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