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能新能字〔2022〕103号
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该规划指出,加快建设抽水蓄能、太阳能热发电、新型储能等存储调 节设施,有效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就近就网就负荷消纳,有序推动外送消纳。持续推广各类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该规划指出,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统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高效消纳需求,结合全国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投产一批、开工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统筹做好自治区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加快推进赤峰芝瑞 120 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做好安全管理,力争早日建成投产。早日开工乌海120万千瓦、包头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 确保在“十四五”前期开工建设。根据电网安全稳定和新能源消纳需要,开展乌兰察布、兴安盟、呼和浩特二期、巴彦淖尔、呼伦贝尔、乌海二期、鄂尔多斯、赤峰、通辽等地区抽水蓄能站点规划选址和前期论证工作。因地制宜推动一批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选点工作,就地提升局域电网调节支撑能力。
该规划指出,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热发电发展。总结首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储能调节能力和系统支撑能力,因地制宜建设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充分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在电力系统中调峰、调频、储能等多元功能,统 筹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基地一体化建设运行,为新能源高比例自用和外送提供支撑,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并网太阳能热发电项目50万千瓦。
该规划指出,加快推进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探索采用自建、合建、租赁和共享等多元化模式,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在发电侧、 电网侧、用户侧的规模化应用,实现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的协同发展,原则上新建新能源项目要配置 15%(2 小时)以上的储能设施。研究出台存量新能源项目增配储能的管理办法,推动已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增配储能设施,提高消纳和调峰能力。在充分发挥电力外送通道配套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建设送端配套新型储能设施,支撑大规模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电源接入,提升外送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