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晚间,赣锋锂公告称,因内幕交易江特电机股票,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江西证监局拟决定,没收赣锋锂业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同时对赣锋锂董事长、总裁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内幕交易细节曝光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了赣锋锂业 涉嫌内幕交易“*ST江特”股票的细节和过程。
2020年4月29日,江特电机露公告称,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ST”。当年6月8日,江特电机向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下称“袁州区政府”)呈报《化解江特电机市风险措施报告》,提及多项“预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二级市场信心”等。
不晚于2020年6月9日,江特电机事卢顺民拟定《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方案》,发送给时任董事长朱军。该方案详细说明了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及股票增发方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江特电机总裁梁云、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闵银章等高管人员按此方案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
2020年6月起,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推动下开始了一系列与江特电机的接洽。8月12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8月13日,江特电机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称江特电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随后,赣锋锂业对江特电机开展尽职调查。2020年8月20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因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江特电机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9日,公开于2020年8月13日,因此,这个时间段为内幕信息敏感期。
赣锋锂业李良彬、欧阳明、杨满英,江特电机相关董事及高管人员,宜春市及袁州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彬、欧阳明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
约一周时间赚了110万元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锋锂业”证券户于2015年5月15日在长江证券新余堎上路营业部开立,下挂2个上海股东账户,2个深圳股东,该账户归赣锋锂业所有,由证券部具体负责投资管理。受李良彬决策安排,由欧阳明具体负责,证券员工具体操作,“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江特”股票。
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当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ST江特”股票1567.77万股,买入金额2648.38万元;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29万元,获利110.53万元。
约一周时间内,公司即进账超百万元。
江西证监局认为,以上违法事实,有江特电机相关公告、相关证券和银行账户资料、交易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因此,赣锋锂业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对赣锋锂业的内幕交易行为,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江西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拟决定没收赣锋锂业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同时,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可能会影响子公司分拆上市
赣锋锂业表示,此事可能会对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赣锋锂电”)的分拆上市产生影响,最终结论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11月23日晚间,赣锋锂业公告称,根据公司构筑赣锋生态循环的发展战略,为促进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的业务发展,支持其抓住机遇做大做强锂电业务,同意公司启动赣锋锂电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拆上市的可行性方案论证工作,并授权公司及赣锋锂电管理层根据赣锋锂电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适时推进赣锋锂电分拆上市工作。
赣锋锂电今年上半年营收19.33亿元,净利润 为1.69亿元。2021年营收20.75亿元,净利润4044.73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赣锋锂电的资产负债率为56.89%。
赣锋锂业作为全球锂资源优质龙头,已打通资源开采、锂盐加工、电池制造和资源回收全产业链。
今年前三季度,赣锋锂业实现营收276.12亿元,同比增长291.45%;归母净利润为147.95亿元,同比增长498.31%。其中,第三季度业绩增长进一步提速,归母净利润同比和环比均大幅增长。第三季度,赣锋锂业实现营收131.68亿元,同比增长340.48%;归母净利润为75.41亿元,同比增长6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