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陕西省延安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延安市陕湖一期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计划》,涉及远期规模共计500MW/1000MWh,初期规模共计260MW/520MWh的5个集中共享储能项目。
计划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作出了指示,年底前须与陕湖一期配套新能源项目(共计2500MW)同步建成投运,对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将取消项目开发企业投资运营资格。
至此,包括渭南优选储能项目(陕西渭南:315MWh/630MWh储能项目优选,2023年底前建成投运)在内,陕西全省将至少有1.15GWh储能示范项目将于年底投产。
回溯至2月份,陕西发布竞争优选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的公告,最终由2家地方国企、3家央企单位入围,分别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优选企业将按照《延安市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储能电站,其中对于电站运营年限、系统技术和经济性方面要求:
储能投资运营企业建设的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运营生命周期应不低于25年(含电池更换)。单次电池系统应按照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及以上,系统工作寿命 10年以上,6000次循环系统容量衰减率不超过20% (90%DOD循环),锂电池储能电站交流侧效率须达到 85%以上、放电深度不低于90%、电站可用率不低于 90%的标准进行建设。
不得采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方式建设储能电站。
优选企业承诺的技术经济指标应保证其先进性,做到环保、节地,不得低于同期、同类型项目指标。
此外,陕西在2022年提出了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容量租赁方式购买共享储能服务,探索容量租赁+辅助服务补贴的共担共享模式。上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加强新型储能并网及运行管理、探索市场化运营和优先调用机制,具体包括:
编制出台新型储能运行管理办法,明确新型储能并网流程、并网标准、调度管理日常运维、安全管理等,将新型储能电站纳入电网统一调度管理。
明确储能电站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及市场化交易,研究出台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和优先调用机制。新型储能项目参与陕西省和西北跨省辅助服务市场,按照相关市场规则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