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2023年度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史玉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能源研究会单位会员代表、媒体记者,以及研究会各分支机构代表、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会议由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正运主持。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设立于2017年,并于2018年被国家奖励办列入《社会科技奖励目录》,奖励编号0285。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下设学术创新奖、管理创新奖、技术创新奖和优秀青年能源科技工作者奖四项子奖。学术、管理、技术创新奖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授奖比例根据当年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一般控制在申报数量的30%~40%左右;优秀青年能源科技工作者奖不设置等级,授奖数量每年不超过60名。
几年来,能源创新奖评选活动得到了广大能源企业、能源科技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能源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在引领能源领域创新方向,促进能源领域科学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学术研究,推广能源领域创新成果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2023年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评选工作将围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等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能源革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史玉波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媒体积极宣传和推介能源创新奖活动;提出今年的能源创新奖评选活动重点围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全力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着力加快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加强能源监管,着力加强能源国际合作开展。注重原创性、创新性、注重实效,以科技创新助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各申报单位、个人以及各推荐单位,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履行对申报内容的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确保研究成果真实可信,切实做到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史玉波理事长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把先进的创新技术和优秀项目遴选出来,奉献给能源行业和改革创新的新时代。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秘书长王凡发布了2023年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评选工作方案,就奖项设置、奖项申报、奖项评审和授奖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
学术、管理、技术创新奖实行自行申报和推荐申报两种方式
自行申报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中国能源研究会单位会员。
国家级能源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级能源学会、研究会具有推荐资格;具有能源类专业学科的知名大学和全国性的科研机构可以推荐;两院院士署名可以推荐。
推荐单位和推荐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材料全部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范围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对照授奖条件,在申报推荐书中写明推荐理由和推荐奖励等级。同一项目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获奖的,必须间隔一年才能进行申报。
优秀青年能源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应为中国能源研究会个人会员。此项奖仅实行推荐制,不受理本人申请。推荐单位和个人的资格与推荐学术、管理、技术创新奖的资格一致。
学术、管理、技术创新奖申报的范围
学术创新奖的申报范围包括能源领域学科类及学科技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创新、软科学创新、科技信息创新、科研方法创新、计量方法创新等。
管理创新奖的申报范围包括能源管理体系、体制机制创新;能效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智能管理创新;能源供给与消费管理模式、商业模式创新;能源互联网管理创新;其他涉及能源管理方面的创新。
技术创新奖的申报范围包括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在勘探、开采、生产、运输、清洁高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技术创新;重大装备研发、制造与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创新;新材料在研发、生产与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创新;新材料以及低碳高效、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技术创新。
本次发布会上还就2023年度能源创新奖申报评选工作进行了答疑。发布会后,中国能源研究会将正式启动2023年度能源创新奖的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评奖通知和申报指南等有关文件,将在中国能源研究会官方网站“能源创新奖”栏目发布。今年,研究会将继续启用网络申报系统,欢迎更多的能源科技与管理工作者参与到“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评选活动中来,共同为推动能源科技创新,促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