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间,立新能源(001258.SZ)发布公告称,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2.8亿股公司股份,定增募资不超过19.8亿元,用于奇台县30万千瓦风光同场发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立新能源认为,新疆风光资源丰富,发展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大有可为。
新疆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推进建设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丰富,风能资源总储量、太阳能全年平均日照时数均居全国全列。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在重点任务中明确加快电力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加快推进风电开发。持续推进以外送为核心的哈密、准噶尔新能源基地建设,有序推动以内消为重点的塔城、达坂城、百里风区、额尔齐斯河谷、若羌等百万千瓦级风区开发。二是积极推进太阳能开发。光伏发电、光热项目优先布局在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着力提升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以哈密、准东、南疆环塔三大新能源基地为依托,推进光伏发电发展。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奇台县 30 万千瓦风光同场发电项目均位于准噶尔新能源基地,对全面推进新时代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实现新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构建多元化电力保障体系、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立新能源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本次融资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营运资金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为公司顺利实现战略布局提供了资金支持,是公司全面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