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如下:
浙能绿能新能源宁东二期50MW光伏项目2024-2026年储能租赁招标公告
浙能绿能新能源宁东二期50MW光伏项目2024-2026年储能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二期50MW光伏项目2024-2026年储能容量租赁服务,租赁投标人所属储能电站的5MW/10MWh储能容量。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报价表。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待出租且有剩余5MW/10MWh的可租赁容量;
4.投标人为宁夏境内储能项目的法人且控股持有1个及以上共享储能电站(单个储能电站装机容量不低于50兆瓦/100兆瓦时),且拟出租共享储能电站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并网投运(国家可再生能源质监站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