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光伏集中配建灌云储能项目5MW/10MWh全钒液流储能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65/18-ZB-043)
一、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光伏集中配建灌云200MW/400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风险提示: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须待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灌西盐场东北圩境内。
2.2项目规模:总建设规模200MW/400MWh,包含190MW/380MWh液冷磷酸铁锂储能系统;5MW/10MWh钠离子储能系统;5MW/10MWh全钒液流储能系统。新建1座升压站,同时扩建220kV灌西变220kV间隔1个、110kV临化变保护改造1项,新建110kV架空线路约0.595km、110kV电缆线路约0.084km、220kV架空线路约0.24km。项目包括储能升压站、相应的配套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扩建或改造等。其中配套送出、对侧间隔扩建或改造规模,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이러다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计划施工时间自2024年初至2024年,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全过程建设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费用预估项目待定)、土建工程施工、房屋拆迁(如有)、设备安装及调试、试验、验收、项目协调、工程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的全部工作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大于两个,应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方。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뒤에서
9.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5年(2019年至今,以投运时间为准)内应具有至少1个单个项目功率/容量规模100MW/200MWh及以上并配套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的储能电站设计已投运业绩或施工总承包已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②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2024-01-12 10:11到2024-01-19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2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