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完善山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明确参与一次调频市场主体的性能指标K值应不低于2。
文件新增独立储能参与二次调频市场性能指标要求,定义了AGC补偿考核指标、可用率和调节性能。储能可用率不足50%,以及调节性能指标日平均值<1.8,则不具备进入市场条件。
此外,自《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监能 (2020) 14 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晋监能市场 (2021) 98号)印发以来,用户侧调峰提升了新能源消纳空间,降低了全社会用能成本,鉴于目前用户侧调峰市场运行平稳,经研究,决定将实施细则有效期延长至2024 年12 月31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