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1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通知》,此次共安排了30GW的新能源项目指标规模,包含15.97GW保障性规模、14.03GW市场化规模,各地级市的具体规模如下表所示。根据之前文件,申报项目需要从储备库中出库!
上述计划规模交由各市统筹使用,本次申报后剩余规模可由各市在年内单独申报。
1、并网时间安排
保障性并网项目:应于2026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市场化并网项目:应于2027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2、配储要求
保障性并网项目:冀北和南网地区分别按照20%、2小时和15%、2小时配置储能
市场化并网项目:按照多能互补、源网荷储或按照20%、4小时配置储能三类进行申报。
3、项目进入储备库后,才能进入开发建设方案
根据河北省发改委2023年11月28日发布《关于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除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国家批复项目外,要纳入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首先要进入省级储备项目库;进入实施方案后,就从储备库出库。
未出库项目不允许开工建设,电网公司不予办理并网手续且不予并网。
优先从前期工作达到一定深度的项目(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林草审批、 环评等手续)中选择,鼓励具备自主调峰能力的多能互补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优先出库。
入库条件参考《河北:风光项目进入储备库后,才能获规模指标!》
2023年11月29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申报2023年第四季度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的通知》,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申报工作。(详见《河北:风、光储备项目库12月20日前网上申报!》)2023年已批复储备类项目将统一录入项目库,项目账号将分发各市,企业要抓紧时间完善项目信息。
4、进入开发建设方案未开工项目将废止
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未按期核准(备案)、开工或全容量并网的,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应重新评估建设条件,及时申请转入省级储备项目库或取消项目。
对具备电网接入条件但1年内未取得核准(备案),或核准(备案)后前期工作进展迟缓、平台数据填报不及时的项目,应督促开发主体主动申请退出。如督促后开发主体未主动申请退出且项目仍进展缓慢的,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可申请强制清退。
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