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西崇左的网民“新能源车发展问题”说:
驾驶新能源车(纯电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时遇到一些痛点,希望能推进解决。
一、充电桩少,大多数服务区只有2~3个桩,合计4~6个枪头。
二、充电桩旧,且功率普遍较低,120千瓦的一个充电桩对应两个枪头,一个枪头只能分60千瓦功率,而电动车的需求是240千瓦,大多数情况下都达不到需求功率的三分之一。
三、充电桩维护效果差,故障桩占比较大。
四、收费较高,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费用普遍高于一般市区。
五、部分地区通行时“油电不同权”,如开新能源车过琼州海峡时,有关单位以新能源车不安全为由,限量装载新能源车,并公开直接建议市民“不要开新能源车过海”,这些相关政策阻碍了新能源车的推广和行业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个人建议:
一是增加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充电桩,不能低于6个桩,每个枪头建议不能低于120千瓦。
二是建议针对旧充电桩开展大排查,逐步有序更换或新设高功率充电桩。
三是维护方面,建议设定充电桩故障率考核指标,充电高峰时段有专人指挥。
四是收费方面,建议参考市区充电桩同功率同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超充的可以适当上调单价。
五是建议进一步取消新能源车的通行限制。
国家能源局回复:
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建议。
国家能源局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在高速公路上的充电问题,会同交通运输部持续推动公路沿线充电设施建设提升。
2022年,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交公路发〔2022〕80号),提出加快设施布局、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等重点任务。
截至2023年底,全国建设充电停车位的服务区达6328个、占服务区总数的95%,北京、上海等15个省份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具备充电能力。
由于平时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利用效率不高,节假日期间充电需求明显高于平时,使得服务区配建充电桩无法按照最大需量配置,容易出现节假日排队充电的现象。
对于您提到的增加配置数量、提高充电功率、优化收费标准等意见建议,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认真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公路沿线充电设施建设,提升设备可靠性和利用水平,改善新能源车主充电体验,助力绿色出行。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国家能源局 电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