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龙煤双鸭山集贤200MW风力发电项目20MW/4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本次招标储能总容量为20MW/40MWh(每套储能系统10MW/20MWh,共2套),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储能系统采用液冷设计,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储能系统与风电场升压站相配合,实现风储融合、能量搬移、调峰调频等。同时,储能系统可接受电网调度,参与电网辅助服务,储能系统采用户外布置型式。
公告如下:
龙煤双鸭山集贤200MW风力发电项目20MW/4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44055
招标条件
龙煤双鸭山集贤200MW风力发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双鸭山龙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EPC总承包方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龙煤双鸭山集贤200MW风力发电项目20MW/4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煤双鸭山集贤200MW风力发电项目20MW/40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境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储能总容量为20MW/40MWh(每套储能系统10MW/20MWh,共2套),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储能系统采用液冷设计,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储能系统与风电场升压站相配合,实现风储融合、能量搬移、调峰调频等。同时,储能系统可接受电网调度,参与电网辅助服务,储能系统采用户外布置型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2024年7月—8月(具体交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提前30天的书面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
2.7招标范围: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括储能电池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能量管理系统(EMS)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电池电芯、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其中至少一种设备的生产能力,并提供与投标电池电芯、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型号相匹配的CMA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容量不小于20MWh整套磷酸铁锂储能系统设备供货业绩(须附相应供货合同);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100MWh及以上整套磷酸铁锂储能系统设备供货业绩(须附相应供货合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