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福建省开展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鼓励申报项目同步配套建设不小于项目规模10%(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设施。项目申报范围为渔光互补、海上光伏、水面光伏、屋顶光伏四类,
文件要求:申报单位承诺,按建设规模自愿配套建设(规模/时长)的电化学储能设施,储能设施与光伏电站项目工期匹配、规模匹配、同步建成、同步并网。
以下为原文内容: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推进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需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等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范围及相关要求
我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申报范围为渔光互补、海上光伏、水面光伏、屋顶光伏四类。
拟申报我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应当具备较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列入我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后,应尽快完成项目备案并开工建设,原则上两年内全部建成投产。
根据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及国家相关规定,本次申报项目全部为市场化并网项目,鼓励申报项目同步配套建设不小于项目规模10%(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设施。
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的评估工作。对于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应允许项目开发企业投资建设。企业自建的配套送出工程,经与电网企业协商同意,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二、认真开展项目审核优选
(一)准确把握项目建设类型
拟申报我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除考虑太阳能资源充分利用外,还必须确保项目建设不新增生态破坏、不造成生态退化、不影响当地正常生产生活、不产生新的安全风险。其中,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主要是指经自然资源、渔业养殖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结合渔业养殖,在确保生产活动可正常开展,对养殖业收成不造成重大影响的前提下,利用养殖区域上部空间,以提高空间综合利用效率为目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主要是指经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在不改变海域原始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利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海域的海面及上部空间,以提高海洋空间综合利用效率为目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水面光伏电站项目,主要是指经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在满足行洪、供水、水生态及水环境保护、水利工程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利用水面及上部空间,以提高水域空间综合利用效率为目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光伏电站项目,主要是指经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在满足建(构)筑物承载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托已依法审批并建成的工业园区、大型工业企业、大型公共设施等已建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屋顶,以提高屋顶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目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认真审核项目基本条件
各地进行申报项目初审时,应重点审核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项目建设不得占用生态红线、自然岸线、重要湿地等,不得占用耕地。各地上报的项目,除项目属地县级政府的承诺函及设区市级电网企业的接网初步意见外,还需取得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意见,具体如下: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除拟依托养殖区域的原有养殖业主(承包人)及产权所有方的支持性意见外,该类项目还应落实项目用地类型,项目上报需取得当地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明确同意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方式的支持性意见。
海上光伏电站项目。该类项目需根据所涉及海域的开发利用现状,取得现有权利人的支持性意见(如果有),以及当地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明确同意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方式的支持性意见。
水面光伏电站项目。该类项目需根据所涉及水域的开发利用现状,取得现有权利人的支持性意见(如果有),以及当地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明确同意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方式的支持性意见。
屋顶光伏电站项目。该类项目需结合光伏项目在所依托屋顶等建(构)筑物的建设方式,取得产权人的支持性意见,以及当地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明确同意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方式的支持性意见。
(三)明确项目审核程序
县级发改部门负责组织开发企业申报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设区市级发改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组织初审,确保推荐项目符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管理等要求。经初审同意推荐的项目,由设区市级发改部门在2024年6月底前向我委上报初审意见、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
我委组织论证审核确定后印发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
三、积极做好协调服务、严格项目管理
各级发改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开发企业认真研读项目申报规定和要求,协调、协助企业办理项目申报所需的支持性文件,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顺利推进。
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强项目审核工作。项目列入我省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后,我委将根据后续项目建设情况,适时调整开发建设方案,移除未按承诺无故推迟开工和投产的项目。
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合做好项目涉网评估和审核工作。
联系人:王宇楠,联系电话13675014092
附件:1.XXXX项目申报材料(大纲)
2.XX市(区)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
3.关于支持XX项目申报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有关事项的政府承诺函(模板)
4.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模板)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