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浑源源网荷共享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装机容量为500MW/500MWh,配套可变功率调节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同时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及220kV送出线路等设施。
招标范围包括储能电站、升压站及配套送出工程的EPC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附加条件为: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
招标文件原文如下:
浑源源网荷共享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CFWGK2407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
一、招标条件
浑源源网荷共享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I3100000021B00435G81),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浑源福光储能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山西浑源源网荷共享储能电站位于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下辛安村附近,临近平城500kV变电站附近,总占地约70000m2,装机容量为500MW/500MWh,可变功率调节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可以更好的适应电网调频、调峰或现货交易等电力市场需求,充放电时间1小时。同时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及220kV送出线路等设施,储能电力通过2回220kV线路“π”接入蔚家堡光伏-平城变电站220kV线路,π接线路长度约2×10km,导线型号选择2×JL/G1A-400(最终以工程实际设计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浑源源网荷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储能电站、升压站及配套送出工程的EPC总承包。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验收、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工程资料整理、土地出让金的支付、项目手续办理及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
2.1招标编号:TSCFWGK24074
2.2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条例和行业惯例的要求。
施工及安装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施工,符合有关工程规程规范技术要求,满足工程验收规程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条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或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即为项目总负责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5.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5.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