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储能网获悉,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了《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标志着上海在推动新能源发展、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该方案明确提出,将于2024年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并鼓励投资主体按需配置储能设施,以支持项目的并网消纳。
据方案介绍,首轮竞争配置项目将作为上海市的保障性并网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市电力公司负责并网保障。
据碳索储能网了解,2025年上海市将继续推进剩余海上光伏项目的竞争配置和开发建设。为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方案要求投资主体必须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其出力需不低于海上光伏装机容量的20%,且额定充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
这些新型储能装置可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等多种模式实现,确保与海上光伏项目同步建成并网。
方案强调要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实施,确保海上光伏项目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岸带规划等相衔接,满足海域使用、生态保护、通航安全等要求。
同时,方案还提出了集约节约、生态优先、创新驱动、市场主导等原则,以推动海上光伏项目的高质量发展。
为实现既定目标,方案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打造“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集群、稳妥有序推进海上光伏开发、优化廊道送出和电网消纳、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监测、推进海上光伏技术装备创新以及协同保障项目安全规范实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