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储能网获悉,9月5日,中城大有新能源(巢湖)有限公司正式发布了巢湖市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招标公告。
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巢湖市,由中城大有新能源(巢湖)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全面负责。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均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以规避潜在的利益冲突。
在资质要求方面,公告详细列出了三项核心条件:首先,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将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
其次,投标人还需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满足储能电站这一特殊项目在电力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要求。最后,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保障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针对部分投标人可能存在的资质不足问题,公告灵活提出,投标人可以通过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
联合体需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且联合体中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电力工程施工单位需分别满足上述相应资质要求。
此外,公告还强调了投标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需在评标过程中备查,以确保投标人的合法性和资质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