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云南省能源局公开征求2025年云南省电力需求响应方案意见的函。
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了《2025年云南省电力需求响应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并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电力供需平衡。该方案依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制定,结合云南省的电力供需形势和市场化改革的实际情况。
方案中明确了需求响应市场成员的构成,包括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主体。市场主体进一步细分为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和虚拟电厂。
这些市场主体将参与到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建筑楼宇负荷、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用户侧储能负荷等多种负荷类型的调节中,特别鼓励独立储能和电源配套储能在满足调度指令要求的前提下参与需求响应。
在市场主体准入条件方面,方案规定了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和虚拟电厂的具体要求。例如,电力用户需要在南方电网营销管理系统中具有独立的电力营销户号,并且具备全天96点负荷曲线采集能力及数据传送条件。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参与需求响应,而10千伏以下的电力用户则需要通过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代理参与。
交易品种分为邀约型削峰、实时型(可中断)削峰、邀约型填谷、实时型填谷四类。
响应补偿标准单位为元/千瓦·次,起步阶段仅提交单段报价。
其中:邀约型削峰响应补偿标准0~24元/千瓦·次;
实时型(可中断)削峰响应补偿标准0~32元/千瓦·次;
实时型填谷响应补偿标准0~7元/千瓦·次;
邀约型填谷响应补偿标准0~5元/千瓦·次。
原文如下: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征求2025年电力需求响应方案意见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相关售电公司及电力用户: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电力供需平衡的重要作用,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规定,结合我省电力供需形势和市场化改革进程,我局研究起草了《2025年云南省电力需求响应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正式行文反馈我局,无意见也请反馈。
此函。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