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时,本次可申请转为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经评估论证后纳入项目清单进行调整。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新型储能。
关于申报条件,通知明确:
电网侧新型储能优先布局在区域电力缺口大、负荷峰谷差明显、电源就地支撑规模不足的点位布局。成都负荷中心新增项目将重点布局在电网南部,东部区域次之,紧邻成都的其他市梯次补充。
德阳、绵阳、乐山、宜宾等电力负荷增长快、系统调节需求强的其他区域,因地制宜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
申请纳入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的项目应在清单发布后3个月内开工。电化学储能项目须在12个月内建成并网,其他类型的储能项目须在18个月内建成并网。
已纳入省级示范的新型储能项目进行要素调整需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资主体、电力接入等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作为示范项目,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可重新申报,经评估论证后纳入项目清单。不能按照示范项目要求时限建成并网的,需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原文如下: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促进新型储能积极健康发展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4〕665号)要求,我委(局)拟开展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布局合理。电网侧新型储能优先在区域电力缺口较大、负荷峰谷差明显、电源就地支撑规模不足的点位布局。成都负荷中心新增项目重点布局在成都电网南部区域,其次布局在成都电网东部区域,紧邻成都的其他市梯次补充。德阳、绵阳、乐山、宜宾等电力负荷增长快、系统调节需求强的其他区域,因地制宜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
2.前期准备充分。申请纳入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的项目应已开展前期论证工作,明确技术路线,基本确定电网接入方案,初步落实项目土地、电力接入、调度需求等建设条件,承诺在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以下简称项目清单)印发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纳入项目清单的电化学储能项目须于项目清单印发起12个月内建成并网,其他类型的储能项目须于项目清单印发起18个月内建成并网。
3.方案安全可行。项目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好的储能技术。项目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关键设备选型应符合新型储能电站相关规定、标准、规范等。
二、工作流程
1.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明确1名工作联系人,便于工作调度衔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月21日前报送省能源局。
2.项目单位加强与属地电网企业沟通对接,填报新型储能项目基本情况简表,编制新型储能项目申请报告,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送至所在市(州)能源主管部门。
3.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指导项目单位做好建设必要性论证,对本地区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形成XX市(州)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汇总表,将项目申报材料、市(州)对新型储能项目的配套支持政策(若有)附后,于2025年3月7日前书面报送省工程咨询研究院。
4.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委托第三方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形成2025年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
三、其他
1.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调整。已纳入省级示范的新型储能项目进行要素调整需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资主体、电力接入等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作为示范项目,若符合本通知第一部分项目申报条件,本次可重新申报,经评估论证后纳入项目清单。不能按照示范项目要求时限建成并网,需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2.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时,本次可申请转为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经评估论证后纳入项目清单进行调整。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新型储能。
业务联系人:沈禹辰,028—86705817
收资联系人:张晓哲,17308010503,369501770@qq.com
附件:1.新型储能项目基本情况简表
2.新型储能项目申请报告(参考大纲)
3.新型储能项目承诺书
4.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变更申请表
5.XX市(州)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汇总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
2025年2月17日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50220/50000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