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看点
【企业】楚能新能源、阳光电源共15GWh产能基地落地埃及;“光能杯”储能行业奖项重磅揭晓,66家企业获殊荣
【政策】宁夏:严禁倒卖储能,鼓励建成项目按4小时及以上时长改造
【招标】23个项目招标,总规模9.932GWh: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12G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框架采购
【中标】29个项目中标,总容量13.186GWh:黑龙江省吉能宝清350MW /1750 MWh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附属项目
项目招标

项目中标

企业动态
汇川技术:赴港IPO
1月19日,汇川技术(300124.SZ)发布公告称,公司正筹划境外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推进国际化战略、提升全球竞争力及拓宽融资渠道。
楚能新能源:新建年产5GWh埃及工厂
近日,Kemet与楚能新能源签署合作协议,将在埃及建立一座价值2亿美元的电池储能工厂,年产能为5GWh。
海辰储能:获评全球首座储能电池“灯塔工厂”
近日,海辰储能成功获评为全球首座储能电池“灯塔工厂”。该基地部署40余个数字化解决方案,深度融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及人工智能物联网(AIoT)等前沿技术,部署多项创新技术应用,构建起覆盖研发、材料遴选、生产制造到成品检测的全链条智能管控体系,以极致一致性筑牢储能电池在高安全、高可靠、高性能方面的根基。
阳光电源:将建年产10GWh埃及工厂
近日,阳光电源与埃及政府签署协议,将在苏伊士运河经济区建设一座年产能10GWh的电池储能系统制造工厂,作为中东非首座规模化储能制造基地,该工厂预计2027年4月投产,将优先为“能源谷”光储项目供货。
亿纬锂能:获全球首个圆柱电池灯塔工厂认证
近日,最新全球灯塔工厂名单公布,亿纬锂能成功斩获全球首个圆柱电池灯塔工厂认证。该工厂将人工智能物联网(AIoT)、物理仿真技术、大语言模型(LLMs)等前沿技术与圆柱电池制造场景深度融合,共落地40余项数智化解决方案。
思格新能源:分布式储能系统问鼎南非、爱尔兰、澳洲地区
根据权威咨询机构 SunWiz 发布,思格新能源在 2025 年爱尔兰、南非、澳洲三大市场中,分布式储能系统市场中排名第一。
中冶新能源:年产6万吨锂电材料基地唐山投产
近日,中冶新能源投资13.43亿元建设的二期项目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钢铁电力园区正式投产。该项目投资13.43亿元,二期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6万吨高镍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前驱体、10万吨电池级硫酸镍、40吨高纯氧化钪。
宁德时代:AI电芯设计预测准确率高达95%
1月19日,宁德时代“智能电芯设计”获“AI驱动产业转型全球标杆”MINDS奖项。依托智能电芯设计平台,可根据用户自定义性能指标,在数秒内生成设计建议、数分钟交付虚拟电芯,性能预测准确率达95%,设计人效较传统设计提升30%。
天合储能:签约意大利1GWh储能项目
近日,天合储能与爱尔兰可再生能源开发商Aer Soléir签署协议,双方将在意大利都灵地区建设250MW/1GWh储能电站。天合储能将提供Elementa 金刚2 Pro液冷电池储能系统,并集成先进变流系统、中压预制舱及电站控制器。
政策发布
国家政策
《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探索开展绿电直连,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等,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山西
2026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月16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6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竞价主体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全容量并网,下同)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以及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且未获得机制电量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不含跨省跨区通道配套新能源项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
本次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95.76亿千瓦时。其中:风电35.27亿千瓦时;光伏60.49亿千瓦时。风电、光伏竞价上限均为0.32元/千瓦时(含税,下同),竞价下限均为0.2元/千瓦时。
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均为10年。
单个项目申报机制电量上限。项目申报机制电量上限=项目装机容量×近三年本地区同类型电源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1-平均厂用电率)×上限比例。
《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市场成员包括虚拟电厂、辅助服务提供商(包含储能企业、负荷聚合商等)等。
电力中长期交易品种主要包括省间交易、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回购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其他类型交易品种。
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
多月连续交易限价,月度、旬分时段交易限价均为95.62-764.93元/MWh;日滚动交易原则上采取现货交易限价。日滚动交易限价范围0-1500元/MWh。
现货模式下,经营主体所有直接交易合同均须约定曲线并标明全天各时刻的价格,且所标价格不低于0元/MWh、不高于山西省现货出清最高限价。
独立储能参与市场方面,待条件具备后,独立储能可按月自愿选择参与中长期交易,上网侧、下网侧分开作为用户和电厂参与,参与中长期交易后,分别参照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火电企业进行交易、结算、接受市场运营费用计算。原则上,独立储能企业不可作为零售用户或分布式电源由售电公司、虚拟电厂代理参与市场交易。
现货模式下,经营主体所有直接交易合同均须约定曲线并标明全天各时刻的价格,且所标价格不低于0元/MWh、不高于山西省现货出清最高限价。
多月、月度、旬分时段交易最高、最低限价按分时基准价+上下浮动方式形成,分时基准价由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乘以现货交易峰谷系数确定。
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
新疆
《关于加快推进新疆新能源就近消纳有关事项的通知》
1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疆新能源就近消纳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表示要拓展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加快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拓展增量配电网新能源消纳。
其中,加快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加强新增负荷周边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动新能源就近直接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电,将电源、负荷、储能等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形成清晰物理界面和安全责任界面。支持拥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的存量负荷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探索出口外向型存量负荷开展新能源就近消纳。鼓励国家级零碳园区范围内存量负荷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就近消纳。
统筹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提升源荷匹配水平、提升源荷匹配水平、提升源荷匹配水平。
在自治区电力现货市场连续正式运行前采取自发自用模式,不向电网反送电。鼓励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深挖负荷灵活调节潜力,同步建设一体化调控平台,探索应用虚拟电厂等新技术新模式,提升项目新能源消纳水平,减小对公共电网调节资源需求。
重庆
《关于有序推动重庆市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近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重庆市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绿电直连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220千伏。确有必要接入220千伏的,由市能源局等开展安全风险专项评估。
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主体作为主责单位。鼓励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项目中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另有规定除外),配置的新型储能按照用户侧储能管理。
电源负荷适配方面,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支持“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模式。
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等方式,充分提升项目灵活性调节能力。项目规划方案应合理确定项目最大的负荷峰谷差率,项目与公共电网交换功率的电力峰谷差率不高于方案规划值。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项目不应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内蒙古
《关于促进增量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细则(试行)》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增量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发布。
《关于促进增量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指出支持增量配电网建设新型储能、鼓励依托增量配电网开展多场景融合应用。
增量配电网应将新型储能作为电网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满足增量配电网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灵活调节能力需求。
鼓励在增量配电网内建设独立新型储能设施,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运行。独立新型储能设施向增量配电网送电的,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内蒙古自治区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细则(试行)》
中所述增量配电网为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以上输电网建设。根据需要,正常方式下仅具备配电功能的规划内220(330)千伏电压等级局域电网可以纳入增量配电网范围。
接入增量配电网的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应在配电区域内建设,可与增量配电网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鼓励由增量配电网供电的用电企业建设长周期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满足电力保供和安全生产要求。
接入增量配电网的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在满足增量配电网“自我调峰”的前提下,仍有富裕充电能力时,可作为电力用户参与自治区级电力市场交易,从自治区级电网购电进行充电,充电行为需遵守交易规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接入增量配电网的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应满足安全生产各项标准和政策要求。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配置应急电源的用电企业,应按要求配置应急电源。
河南
《关于调整我省工商业分时电价峰谷浮动基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月20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省工商业分时电价峰谷浮动基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明确,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已不再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为促进电力市场公平竞争,自本通知印发次月起,河南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的,输配电价不再参与峰谷浮动,峰谷时段、浮动比例等其他事宜仍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4〕283号)规定执行。
宁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2026年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管理的通知》
1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2026年电网侧电化学储能项目管理的通知》。
《通知》分为科学确定项目清单、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积极推进清单项目建设三部分。其中明确指出,纳入年度建设清单的项目须在清单公布后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2个月内建成并网。坚决杜绝项目倒卖行为,项目建成并网前,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买卖项目开发权,严禁变更开发主体和股权,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于违反要求的项目开发主体取消其后续纳入清单资格。
纳入年度建设清单项目须具备在一年内接入电网的条件。
调出清单项目一年内不得再次调入。鼓励已建成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4小时及以上时长标准实施改造,在不改变原有项目功率的前提下暂不纳入建设清单管理。
已备案的电源侧储能项目原则上暂不允许转为电网侧储能项目。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60123/50017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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