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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独立储能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告

来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1-02 08:46:12

10月29日,内蒙古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独立储能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告。

文件指出,优选工作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河北省及承德市独立储能项目投资主体优选评分标准开展优选;综合考虑我县电力系统实际和新能源项目消纳需求,本次申报独立储能规模30万千瓦,原则上拟申报单体项目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

独立储能项目列入省级建设清单后,应于9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5个月内并网。实质性开工认定标准:取得用地预审意见、电网接入意见且储能系统区、升压站或主控楼等重要设施完成第一罐混凝土浇筑。

详情如下:

新闻介绍:

内蒙古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10月29日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独立储能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告》,正式启动2026年度独立储能项目投资主体遴选工作。本次优选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河北省及承德市制定的评分标准组织实施。结合当地电力系统实际和新能源消纳需求,全县拟申报独立储能总规模为30万千瓦,单体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入选项目须纳入省级建设清单,并严格履行建设时限要求:自清单发布起9个月内须实质性开工(认定标准包括取得用地预审意见、电网接入意见,以及储能系统区、升压站或主控楼等关键设施完成首罐混凝土浇筑),15个月内实现并网运行。

责任编辑:康炜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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