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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2024年济南将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继续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加快新型储能推广应用,推进蓝海领航智慧能源中心储能项目等3个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成并网。积极谋划储备一批电化学储能和储热储冷项目,计划总装机规模超过300万千瓦。
2024-04-19
关于推进广东省信息通信行业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信息基础设施点多面广、用电稳定、用电量大等特点,充分利用数据中心、5G基站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独特优势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培育一批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依托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和强大的云计算能力,建设“荷储一体”的资源聚合调度平台,提高信息基础设施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跨行业业务融合和资源聚合。
2024-04-19
关于发布《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工作指引》《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资助工作指引》的通知
东莞发展和改革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0月印发《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指引(东发改〔2023〕187号)。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培育和应用推广,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响应行业发展诉求,2024年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引的修订工作,编制《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工作指引》和《2024年东莞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资助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04-19
关于推进广东省信息通信行业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基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电子〔2022〕1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动信息通信行业新型储能规模化有序建设,推动以数据中心、5G基站为代表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和新型储能融合发展,支撑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信息通信行业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意见
2024-04-18
重庆市材料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实施方案》明确3大重点任务共10条具体措施,其中3大重点任务包括: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强化创新驱动,促进产业技术降碳;推行绿色生产,壮大绿色制造体系。10条具体措施包括:促进替代燃料利用,加快清洁绿色能源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水平,加速前沿低碳技术研发,加强节能降碳材料研发推广,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力度,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有序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2024-04-18
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重点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市级重点项目包括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前期规划研究项目,其中:重点建设项目1189个,总投资约2.9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4500亿元;重点前期规划研究项目355个,总投资约1.5万亿元。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以重点项目为载体落实重大战略,以重点项目为平台争取国家支持,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支撑投资稳定增长,全力推动前期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见效,助推实现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
2024-04-17
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的通知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知将需求响应分为约定需求响应、紧急避峰、快上快下(实时需求响应)三种类型。并鼓励各县区(功能区)政府在约定需求地方补贴的基础上,出台“容量补贴+响应补贴”两部制电价补贴政策,提升全市快上快下实时需求响应能力。
2024-04-17
关于印发蚌埠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五河源网荷储一体化基地、固镇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储能电站建设,鼓励电网侧、用户侧因地制宜配套储能设施,推进150MW风电配套39MW/78MWh储能、风光储一体化项目配套540MW/1080MWh储能、五河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等在建储能电站项目尽快建成并网。积极谋划风电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关于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工作要求,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高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水平,计划分别于2024年、2025年完成1号、2号机组灵活性改造。力争2024年完成实物工作量40亿元。
2024-04-16
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经信局
推动企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提升。在支持制造业企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上,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节水、节材、降碳技术改造,深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潜力,适度配建储能设施。 其中,对符合要求的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节能量给予不超过12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奖励,且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项目总投资的25%;对符合要求的其他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给予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项目总投资25%的奖励资金。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024-04-16
福建省双边电力现货市场深化建设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营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推动火电、核电、新能源、抽蓄等常规电源,以及新型储能、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发电侧主体根据电源品种类别及市场发展情况,采用报量报价、报量不报价、不报量不报价等多种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用户侧主体暂作为现货市场价格接受者,以不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具备条件后,逐步向报量不报价、报量报价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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