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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通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通化市政府
提出“十四五”期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十五五”期间,重点领域低碳模式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2024-01-03
关于征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意见的公告
湖北省发改委
尖峰时段:7月、8月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 平时时段:00:00-1:00、7:00-12:00、14:00-16: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1:00-7:00、12:00-14:00(共8小时)
2024-01-03
湖北源网荷储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华中能监局
规则从五个方面完善湖北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一是增加辅助服务新品种。二是纳入辅助服务新主体。三是明确辅助服务新价格。四是完善费用分摊新机制。五是明确与“两个细则”和现货市场衔接机制。本规则的印发,为各种可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推动电网调度模式由传统“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协同互动”运行模式转变。独立运营的电力用户具备可调节负荷不小于5兆瓦、连续调节时间不低于1小时能力;虚拟电厂聚合商具备可调节电力不小于10兆瓦、连续调节时间不低于1小时能力。本规则的印发为各种可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推动电网调度模式由传统“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协同互动”运行模式转变,为电力系统调节提供有效支撑,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01-02
松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松原市政府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调整,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2024-01-02
松原市人民政府松原市新能源产业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
松原市政府
到“十四五”期末,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6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力发电装机规模11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500万千瓦,建设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强化电网网架及储能电站建设,增强新能源产业配套支撑能力;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链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氢能产业,风机、光伏、氢能和储能装备制造基地初具规模,形成千亿级主导产业;把松原市打造成为吉林省绿电发送、电力调峰、绿电消纳、新能源装备制造和氢能产业发展中心。
2024-01-02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发改委
到2025年,实现各类停车场景全覆盖,城市核心区基本实现0.9公里充电服务半径。到2030年,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换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
2024-01-01
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
山东省政府
优化海上光伏储能配置,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以后建成并网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20%、2小时比例配置储能设施,可采用配建储能、新建或租赁独立储能、制氢等方式,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建独立储能可优先纳入省级新型储能项目库。对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和列为省试点的长时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的容量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其中长时储能项目容量补偿不与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等政策同时享受。政策进一步鼓励支持和推动储能产业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向。
2024-01-01
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 发展战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质提效的实施意见
包头市政府
支持新型储能系统研发应用,开展储能电站建设,加快电网主网架关键节点电网侧储能电站布局,推进电源侧和负荷侧相对集中区域共享储能电站布局,推进实施抽水蓄能项目,年内建成储能电站200万千瓦时以上。 同时,加快乾运高科、中航锂电、航天锂电等储能电池项目建设,重点引进电芯、电极材料、电解液、隔膜、变流器等短板环节项目。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加快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九原区明阳氢能产业园、稀土高新区华电风光氢储高端制造产业园建设,推动华电明阳明拓5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建设,年内风光绿氢供应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年内储能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50亿元。
2024-01-01
关于完善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峰时段8小时:06:00-09:00、17:00-22:00,平时段8小时:05:00-06:00、09:00-11:00、14:00-17:00、22:00-24:00,谷时段8小时:11:00-14:00、00:00-05:00。 每年6-8月实施尖峰、深谷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深谷时段为每日12:00-14:00,深谷电价在谷段价格基础上下浮20%。
2024-01-01
新乡市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措施
新乡市政府
支持算力应用及配套建设储能设施。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使用算力规模100PFLOPS以上的人工智能计算中心、1000个标准机架以上的数据中心算力资源,积极支持使用单位争取省级算力券。鼓励智算中心、新型数据中心等配置储能设施,提升电力自平衡能力;对配套建设储能规模在1000千瓦时以上储能设施的,支持争取省级财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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