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庆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章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重大风险提示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策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20年半年度报告......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8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0
第五节重要事项......22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3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6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37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8
第十节公司债相关情况......39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40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36
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沧州明珠、公司、本公司指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证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喜所指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东塑集团指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沧州东鸿包装指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沧州东鸿制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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