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庆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章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重大风险提示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3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4
第十节财务报告......4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总监、会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1半年度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沧州明珠、公司、本公司指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证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喜所指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东塑集团指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沧州东鸿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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