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新型储能的发展目标:2025年,新型储能系统成本下降30%,实现规模化发展;2030年实现全面市场化。
“方案”从多方面保证十四五期间储能的实施:源网荷多元化应用;锂电、超级电容、液流、钠离子、固态、铅碳、氢(氨)存储多元化技术攻关;完善政策、健全保障体系、加强标准制定。
“方案”提出了新型储能发展的重点试点示范区域:河北、广东、福建、江苏、青海多个储能示范项目;青海、山东、河北、山西、吉林、内蒙、宁夏多个储能示范区域。
“两步走 五专栏 六方面”
方案继承了自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国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于储能发展路径的规划,与2021年以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也一脉相承,以稳中求进的思路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继续实施“两步走”战略。
方案从技术攻关、试点示范、融合场景、机制体制、政策保障、国际合作等行业高度关注的6个方面着手,提出了5项专栏方向,推动新型储能在“十四五”期间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