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征求《河南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实施方案》意见的紧急通知。方案中提出,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力争2025年实现2.2GW装机目标。
鼓励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鼓励新能源租赁储能容量,建议租赁费用标准为260元/kWh·年。全国首次政策制定层面提出租赁费用标准,或给其他区域的租赁费带来较大影响。
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参与电网调峰,报价上限0.3元/kWh。保障年度完全充放电小时数不低于500小时。
风光基地、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原则上建设集中共享式储能电站。集中共享式储能电站单站规模不低于100MW。河南省豫北黄河北岸平原等4个百万级风电基地,将分别建设总容量超过200MWh以上规模的集中共享式储能。在新能源电力消纳受限的三门峡等区域, “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新增装机规模在50万千瓦以上的地市,建设不低于200MWh的集中共享式储能电站。信阳等新能源消纳较好区域,按照规模减半原则建设集中共享式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