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各地要根据电力供需实际情况,适度拉大峰谷价差,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空间。对于用能大户数据中心而言,这为其发展新型储能提供了又一良好契机。
近年来,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中心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能耗总量快速提高。在“双碳”目标以及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下,节能降碳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发展新型储能被公认为是提高新能源使用比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用电成本的有效途径。国家对此高度重视,《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明确提出,支持探索利用锂电池、储氢和飞轮储能等作为数据中心多元化储能和备用电源装置,加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推广应用。
数据中心已经开展多项实践,如河北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的大规模“源网荷储”实践,华为成立数据中心能源军团在储能技术上进行优化,均推动了数据中心在储能上的发展。储能的进步有效解决了新能源供电不稳的问题,推动数据中心节能减碳的实现。
同时,这也让数据中心能够根据电价政策随时调整充放策略,结合负荷侧响应收益,从耗能大户成为新能源电力的市场供给方。
数据中心在储能上的探索与实践也是整体储能行业当前的缩影,并且新型储能市场还在不断扩大、发展,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建立完善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是储能行业的呼声。
这也是此次通知发布的重要目的,通知中明确表示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还提出要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制,探索将电网替代型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等。
从中可以看出,通过通知一系列举措的实施落地,储能将逐步实现市场化建设与完善,进而形成健康、有序的价格机制,实现储能市场可持续发展,这将进一步推进包括数据中心在内的能够实现有效储能的市场主体扩大峰谷电费优惠的空间,进而推动用能侧绿色低碳,助力整个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