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TUV南德意志集团(以下简称"TUV南德")为盐城港大丰港区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箱码头堆场(以下简称"大丰港区集装箱码头堆场")颁发了其国内首张码头堆场类的碳中和承诺审定声明。该声明的颁发意味着上述堆场项目的碳中和宣称符合相关核查准则的要求。未来TUV南德将对该项目的碳排放信息进行持续监督,以确认声明的有效性。
大丰港区集装箱码头堆场全景
大丰港区集装箱码头堆场制定的碳管理计划,拟在2023年度,通过开展使用288.75万kWh绿色电力,减排二氧化碳1677.64 吨,进而实现堆场的"零碳运行"。TUV南德对该计划进行审定,认定该堆场项目符合ISO14064-3:2019和PAS2060:2014等国际标准的相关要求。据大丰港区集装箱码头堆场负责人介绍,目前大丰港区集装箱码头堆场所有运行设备都将使用风电等绿色能源,还专门改造使用了新能源集卡,确保堆场实现"零碳运行"。
盐城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正雄表示,集团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在绿色生态港建设上争当表率,并以此作为"五新港口"建设的重要内容。去年8月,在大丰港区成功落地江苏省首笔以湿地修复碳汇为质押的碳汇贷款。集团正通过一系列举措,推进能源供需双向降碳,强化智慧赋能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硬仗,以实际行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TUV南德大中华区管理服务部可持续发展服务项目经理李雪梅表示,堆场的碳排放主要来自电力,大丰港区集装箱码头堆场旁边就是码头周边风电场,是得天独厚的优势。受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之委托,大丰港区集装箱码头堆场成为TUV南德在国内颁发的首个碳中和承诺审定的堆场项目,后续TUV南德将对责任方的碳排放信息进行持续监督,以确认该承诺审定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