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竞争优选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的公告》,竞争优选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
此次优选共涉及5个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安塞区、吴起县、延川县、宜川县、黄龙县各1个。近期规模260MW/520MWh,远期规模500MW/1000MWh。
同时,此次公告显示,鼓励竞选企业降低租赁或购买服务费用,但租赁或购买服务不得低于储能电站项目基准收益率(暂按6.5%左右考虑)。
5个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如下表所示。
另外,对于竞标企业,公告提出的相关要求如下:
电力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储能电站设备制造等相关企业均可参与竞争优选,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一个企业集团在延安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含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及其下级公司)参与竞争性优选。
投标人或其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其母公司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2021年6月,陕西省能源局曾发布《关于征求新型储能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明确提出陕西省将省级统筹规划集中共享储能电站建设,省级层面通过市场化招标引入3-5家专业新型储能投资运营,负责投资建设并运营陕西省选定区域的集中共享式储能电站。
此次延安市发改委出台的文件表明,“政府主导、电网组织、统一布局、多元出资、产业关联、集中共享”这一模式已经进入实际推进阶段。
另外,2022年3月,陕西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征求陕西省2022年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提出:将以“集中共享式储能”为主,新能源企业自建为辅的发展模式开展新型储能建设。鼓励新能源企业以容量租赁的模式满足储能配置需求,共享储能电站将以容量租赁+辅助服务补贴的形式探索应用模式。
并且随函,发改委共公布了陕湖一期配套、渭南基地共计17个独立共享储能电站,规划储能总规模,近期1GW/2GWh,远期2GW/4GWh。
同时,该实施方案还提出了陕西省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充、放电电价标准,这也是目前陕西省可查的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收益依据:
2022年示范项目充电电价按照当年新能源市场交易电价,并给予100元/MWh的充电补偿。
放电电价按照燃煤火电基准电价,并给予100元/MWh的放电补偿。
陕湖一期配套、渭南基地项目列表如下。
《关于竞争优选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的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竞争优选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的公告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保障高比例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2〕1135号)要求,我市拟通过竞争优选方式确定陕武直流一期配套的5座新型储能电站投资运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事项
竞争优选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5个,安塞区、吴起县、延川县、宜川县、黄龙县各1个。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8日上午8时-3月10日下午18时
三、报名地点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1号)楼220室,联系人:董玉玺,联系电话:0911-7090220。
四、报名条件
(一)竞选企业投标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经营范围涉及电力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储能电站设备制造等相关企业参与竞争性优选。
(二)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认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企业。
(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投标人或其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其母公司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四)一个企业集团在延安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含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及其下级公司)参与竞争性优选。
(五)竞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开展的能源项目建设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名要求
参与竞争优选企业持最高母公司委托文件原件(不接受电子版和复印件)报名并提交申报竞争优选资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材料需密封加盖公章(公章可为最高母公司,也可为下属子公司)。
六、评选程序
(一)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分。
(二)工作人员现场拆封竞争优选资料,分发各专家评分。
(三)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取前5名。得分相同的,按照最高母公司(含下属企业)在延累计建成并网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从大到小进行排序,如装机容量相同,则按企业在延投资建成第一个新能源项目并网时间从前到后排序。
(四)评分结束公示前5名入选企业。公示期间,入选企业被反映存在重大问题,经核实后取消入选资格,空缺名额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以上评分程序,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地点: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721室,联系电话0911-7090721)。
七、项目业主确定
公示结束后,入选企业按排名先后选定拟建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