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提出:2023 年安排的风电、光伏项目指标分别为12GW、 3GW。
5月12日,广西发改委印发《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第一批共32个项目,总规模为400.5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项目28个,装机容量360.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4个,装机容量40万千瓦。
由于招标文件强调:每个集团公司风电及光伏项目获得的建设指标容量均不得超过年度安排竞配指标总容量的10%,合资公司按股权分配。此次投标,多家集团采取合资的方式。
同时,文件要求:
列入建设方案的项目须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从建设方案发布之日起,风电项目要求9个月内申报核准,三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光伏项目要求两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
列入本方案的项目须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装机容量的20%和10%,原则上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