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电站价格新机制落地,其容量电价不再包含在电网输配电价中,获得单列;同时,全国48座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正式发布。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核定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发布上述内容。核定的抽蓄电站中,容量电价最高值为823.34元/千瓦,最低值为289.73元/千瓦,《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这是国家首次发布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核价结果,也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据民生证券5月16日报告统计,此次核准电价可查询到的样本基本都是下调。对比在运电站此次核准电价与前期江苏省内核价,江苏省内电站三降一增:包括溧阳、宜兴、天荒坪抽蓄电站电价分别下降42、51、114元至576、491、417元/千瓦;沙河电站上涨51元至700元/千瓦。
由于容量电价普遍下调,南网储能(600995.SH)5月15日晚间公告,根据核价结果,公司7座在运抽蓄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收入4.96亿元(6月1日起执行),推算减少8.5亿元/年。
一名国家电网水电调度人士认为,由于现阶段核定的容量电价保证的仅是抽水蓄能建设的基本收益,随着电力市场的完善,政策最终还是会引导抽水蓄能走上市场化交易,增加辅助服务收入。
核定容量电价
《通知》发布当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下称526号文),公布抽水蓄能电站价格新机制。原来包含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内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在输配电价之外获得了单列。同样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抽水蓄能的原理是利用地势落差,构建上下两层水库,当电力负荷低谷时用电能抽水至“上水库”,而当电力负荷高峰期时再放水至“下水库”发电,利用水作为储能介质,通过电能与势能转化,实现对电能的储存和管理。
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中,抽水蓄能电站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调节电源,具有技术成熟、经济性优、调节容量大等优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截止到2022年底,中国已投运的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约5940万千瓦,其中,抽水蓄能占据最大比重,接近八成,累计装机约4610万千瓦。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此次抽水蓄能核价,有利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抽水蓄能行业健康发展。
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下称633号文)。该文明确,以“两部制”电价政策为主体,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并将容量电价纳入电网输配电价回收,逐步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进入市场。抽水蓄能项目容量电价可达6.5%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以鼓励非电网企业参投。
由于633号文中“两部制”电价基本理顺了电价激励机制问题,推动了抽水蓄能迅猛发展。2022年,抽水蓄能行业投资火热,实现新增投产超过900万千瓦;共核准项目48个、总规模6890万千瓦,较2021年1380万千瓦翻了五倍,年度核准规模超过之前五十年投产的总规模;总投资规模超过4500亿元。
此次抽蓄核价也是抽蓄“两部制”电价政策落地,实现抽蓄价格管理制度化的推进。通过对抽水蓄能电站成本的调查梳理,有助于摸清行业底数,提高电站投资和运行管理效率。
所谓“两部制”电价,即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政府政策和市场机制一起混合作用。“电量电价”指按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容量电价”指按用电容量计算的电费,主要是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成本补偿,即使不发电也可获得为系统做备用、调频等的费用,保证电站“不亏钱”。
当前,容量电费是抽水蓄能电站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此次核价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存在差异,各电站建设成本不同是一大原因。“早期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条件理想,成本低,容量电价也相应低;新建电站中,特别是刚刚投产的电站,成本高,容量电价也相对较高。”一名中国电建高管对财新介绍。
衔接输配电价监审
省级电网核价的526号文中明确,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中,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单列。
输配电价类似高速公路“过路费”,指电网企业为使用其经营范围内网络的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的价格。而抽水蓄能运行成本一度被算入输配电价,各类费用成为“一锅粥”。
“此次调整中,输配电价结构更加细化。把抽水蓄能作为储能的运行费用单列出来,有助于社会更加理解电力系统调节资源的重要性。”前述专业人士说道,526号文明确了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除了抽水蓄能容量电费不再列入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也不再包含在输配电价中,输配电环节的定位也将更加准确。
三峡集团官网5月16日刊文分析称,此次核定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与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相结合,但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单列,既体现了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和输配电价的内在关系,也反映出新时期国家对抽水蓄能电站定位的科学认识。
另外,在抽水蓄能投资热潮下,国家能源局5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47号文),指出目前部分地区存在抽蓄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工作不深、需求不清、项目申报过热等情况。将深入开展抽水蓄能发展需求研究论证工作,力争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对于需求确有缺口的省份,按有关要求有序纳规。对于经深入论证、需求没有缺口的省份,暂时不予新增纳规。
民生证券报告分析,此次核价后,“十四五”期间计划投产的电站全部明确容量电价,结合国家能源局47号文,有望给投资过热的抽蓄开发降温,防止未来出现供给过剩的囧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