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4日,浙江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出台《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支持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容量大于1000KW的光伏发电项目,经供电部门并网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对于光伏配置储能的,对储能装机容量进行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来源:碳索储能网 发布时间:2023-05-29 01:59:06
2023年5月24日,浙江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出台《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支持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容量大于1000KW的光伏发电项目,经供电部门并网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对于光伏配置储能的,对储能装机容量进行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新闻介绍:
2023年5月24日,浙江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出台《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支持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容量大于1000KW的光伏发电项目,经供电部门并网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对于光伏配置储能的,对储能装机容量进行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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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01: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