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内蒙古能源局对安青梅委员提出的积极采取“双控”措施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提案做出答复。
其中提到,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全面开展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多种方式储能试验示范。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围绕更好地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发展,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
原文如下:
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0416号提案的答复
安青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采取“双控”措施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双碳”背景下,我局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为我区量身定制的行动纲领和战略定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兼顾能源安全供应和低碳转型,进一步支撑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加强顶层设计方面。印发了能源领域6个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包括4个“N”类实施方案(分别是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煤炭、油气、电力3个分行业方案)、2个“X”类保障方案(分别是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保障供应实施方案、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氢能发展规划》《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细则(2022版)》《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布局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全力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一是在全国率先创新提出6类新能源市场化消纳模式,推动实施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园区绿色供电、火电灵活性改造、全额自发自用等6类新能源应用场景,已批复实施6类市场化并网项目150个、总装机规模超过4000万千瓦,通过市场化方式为新增负荷配置相应规模新能源,实现新能源自发自用和能耗总量、碳排放、用能成本降低,达到“一石四鸟”的效果。二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鼓励在工业园区、大型建筑、公共建筑等用电负荷较大的区域,结合建筑条件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可充分利用农区牧区棚圈庭院、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形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
三、全力打造全产业链装备制造基地。以风光氢储4条产业链为重点,一体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制造、运维服务等协同发展,确定了第一批链主企业短名单,制定了产业链全景图,引进了东方电气、天合光能、隆基绿能等30余家行业龙头企业落地。目前全区已形成风电整建制配套能力500万千瓦、光伏组件供给能力1400万千瓦,呼包鄂和通辽全产业链装备制造基地初步成型。
四、煤电机组改造方面。推动能源行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水平,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2021—2022年,全区已累计完成煤电机组节能改造1128万千瓦,灵活性改造1290万千瓦、供热改造376万千瓦,均超额完成国家要求的年度任务。2022年全区供电煤耗310克/千瓦时,较2020年下降11克/千瓦时。
下一步,我们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做好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绿色低碳,稳步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一是坚持集中和分布开发并重、自用和外送消纳并举,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重点推进黄河几字湾风电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光伏+生态治理”,力争到“十四五”末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亿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5%左右。
二是坚持源网荷协同发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围绕更好地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发展,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
三是优存量、控增量,推进工业燃煤锅炉电能替代,大力实施煤电节能降碳和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合理安排已纳入规划项目建设投产节奏,深入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最大限度以新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
四是紧跟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推进能源重大关键技术应用推广和示范试验。开展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推进鄂尔多斯、包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全面开展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多种方式储能试验示范。
五是完善电力现货、电力容量、辅助服务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推动火电、储能等灵活性电源主动参与调峰、大负荷错避峰生产,全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坚决管控“两高”项目用能需求,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倒逼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