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包括总则、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保障措施、附则9章54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20世纪90年代开始引入电力需求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分别于2010年、2017年发布了两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新修订的《办法》主要修订了几方面内容:一是新增需求响应章节;二是拓宽绿色发展内容;三是强化电力安全底线思维;四是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
储能方面,《办法》提到:
积极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各类经营性电力用户均可参与需求响应,有序引导具备响应能力的非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需求响应。鼓励推广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
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能力。支持各类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整合优化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创新用电服务模式,培育用电服务新业态。
进一步加强需求响应、电能替代、节约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推广。重点推进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微电网等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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