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始征集2024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其中提到,重点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区块链、量子信息、集成电路、机器人、信息安全、智能网联汽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两化融合”等领域开展标准立项。
原文如下: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扎实推进落实黑龙江省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地方标准项目应具有我市区域特色,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和便于推广应用,主要技术内容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地方标准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要注重与现行相关标准的接轨,避免与现有标准交叉和重复。
(三)禁止通过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征集范围
(一)满足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地方标准。
(二)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专项规划中所需要制修订的地方标准。
(三)落实黑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重点任务需要制修订的地方标准。
(四)一般性工业产品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立项重点
(一)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黑土地治理修复、耕作种植、水稻全产业链、禽类全产业链、寒地果蔬全产业链、蓄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业领域、以及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治理、新型城镇化等农村领域开展标准立项。
(二)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优先保障共性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形成标准立项。
(三)围绕4567现代产业体系、“六个龙江”“八个振兴”“七大都市”建设标准需求,加快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农机装备、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轻工、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服务型制造、旅游康养、养老托育、文化娱乐等领域开展标准立项。
(四)开展生态环境和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标准研制。重点在生态环境治理、节水节能、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绿色低碳生活、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开展标准立项。
(五)推动新兴技术领域标准研制。重点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区块链、量子信息、集成电路、机器人、信息安全、智能网联汽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两化融合”等领域开展标准立项。
(六)强化服务业领域标准研制。围绕平台经济、跨境电商、智慧物流、冷链物流、邮政快递、养老服务、旅游、文化、休闲康养、餐饮节约、赛事管理、家政、物业等领域开展标准立项。
(七)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研制。重点在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标准立项。
四、申报方式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向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制修订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提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提供标准草案。修订项目应在“地方标准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理由,在“地方标准实施预期效益分析”栏中说明原标准使用及实施效果情况。由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归集、筛选、汇总,填报《2024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附件2),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需求,积极组织本行业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地方标准申报工作。
(二)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涉及其他行业的,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其他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函征求意见或召开协调会进行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向市市场监督局提交立项申请。
(三)立项计划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当在下达计划后 15个月内完成标准制定工作,修订项目在12个月内完成。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确需更改标准名称、变更起草单位的应当按项目申报原渠道逐级报批,项目需要延期的应当在原计划完成时间30天之前提出。
(四)申报项目经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后,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和《2024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地方标准草案及有关材料各2份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版发送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