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玖方古交共享储能示范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项目建设 100MW/200MWh 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其中包括一套35KV配电装置和集中控制系统和220KV升压站一座,运维站一座,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站间隔扩建。本次招标为一标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玖方古交共享储能示范站项目(一期)工程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公告如下:
玖方古交共享储能示范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古交市
1、招标条件
本玖方古交共享储能示范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10322001),已由古交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宏盛数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一期用地面积54.1678亩。建设 100MW/200MWh 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其中包括一套35KV配电装置和集中控制系统和220KV升压站一座,运维站一座,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站间隔扩建。
2.2招标编号:ZCZX-ZB-GC-20240001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玖方古交共享储能示范站项目(一期)工程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兼任)。
3.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应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办理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提供),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注册执业证书,设计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的单位提供),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除特殊注明的,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