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发改、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河南省2024年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通知,推动新能源电量参与中长期交易,上网电价执行我省基准价。
独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按照《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25号)执行。
此外,推动负荷集成商、用户侧可调节负荷资源、新能源汽车、虚拟电厂等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进一步扩大分时交易规模,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简称市场化用户)均应签订分时段电力中长期合同。
新能源大发月份(2024年3-5月、9-11月),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按照不高于实际用电需要的70%与燃煤发电企业开展交易。
全面落实国家煤电两部制电价政策,推进电能量和容量市场等高效协同,加强中长期协议签订履约指导,实现煤电价格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上下浮动范围不超过基准价的20%。
鼓励市场主体自行约定日内各时段价格,优化完善分时段交易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合理形成峰谷价差,引导用户侧主动削峰填谷。
独立储能充电等同于用户
放电等于发电主体
如今河南正在推进现货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在进入现货前,独立储能放电、充电等分别同于发电和用电市场主体,参与中长期交易。
充放电价格机制如下:
根据通知,要进一步扩大分时段交易规模,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简称市场化用户)均应签订分时段电力中长期合同
此外,鼓励市场主体自行约定日内各时段价格,优化完善分时段交易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合理形成峰谷价差,引导用户侧主动削峰填谷。
意味着储能在中长期市场交易中,有望通过分时电价获得峰谷价差收益。
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