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的通知。将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纳入2024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4〕17号
各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提升能源行业标准立项工作的计划性、导向性,根据国家能源局标准化工作安排,我们组织编制了《2024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明确的要求,做好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2月7日
附件:
2024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标准支撑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能源监管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要求,围绕能源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需要,明确2024年能源行业标准立项重点方向和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动能源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紧密围绕能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标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技术支撑和引领性作用,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要求,提出能源行业标准计划。
强化体系引领。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的提出要以本领域的标准体系为指导,坚持急用先行、先进适用、合理布局、协调一致的原则,优先健全能源新兴领域标准,完善提升传统领域标准,持续加强能源标准体系建设。
提升标准质量。坚持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协同发展,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向标准转化。能源行业标准计划要坚持协商一致的原则,强化标准制修订的前期预研,立项申报时,应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和工作基础,计划草案较为成熟,进一步提升标准立项的质量水平。
加强国际合作。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加强标准国际化交流合作,组织制修订一批关键行业标准,完善能源标准体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标准互认,加快能源领域急需
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
二、立项重点
(一)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1.立足能源安全和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服务和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支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行业标准计划;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兴技术产业发展、能效提升和产业链碳减排等重点方向的行业标准计划。
2.服务行业管理和发展。服务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监督管理需要的行业标准计划;与相关国家标准的实施相配套的行业标准计划。
3.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显著提升能源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的行业标准计划;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的行业标准计划;推进能源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关键技术创新的行业标准计划。
4.提升行业标准国际化水平。对标国外、国际先进标准,有利于提升中国标准国际公信力、影响力,提升标准互认水平,支撑能源项目、工程、装备走出去的行业标准计划。
(各专业领域重点方向见附件。)
(二)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计划
在加强能源领域对外贸易、服务、承包工程所需的成套标准外文版体系研究的基础上,鼓励申报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计划。鼓励标准外文版翻译计划与标准计划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
三、申报要求
(一)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能源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提出能源行业标准计划。属于竞争性的、一般性的技术要求,原则上不作为能源行业标准计划。
(二)应按照现有标准管理分工机制和专业领域,经过充分调研、技术论证和初步筛选后确定申报计划。
(三)申报计划应保证与现有标准体系协调一致。存在技术交叉的领域,申报单位应在计划上报前与技术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避免交叉重复立项。
(四)主要起草单位应做好标准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两年内完成报批。
(五)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计划应与相关国际标准进行比对研究,技术要求不低于国际标准。
四、申报材料
(一)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申报材料应包括: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标准草案稿、审查会议纪要及专家签字表。1.项目计划汇总表应填写完整、准确,项目应注明重点方向代号(见附件),“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将作为后续征求意见的重要依据。
2.项目任务书应填写完整、详实。“目的和理由”中请注明标准计划项目对行业工作的支撑作用。
3.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内容基本覆盖“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涉及的各要点。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二)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计划
申报材料包括行业标准外文版计划汇总表及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
五、报送方式
行业标准项目采用集中申报、分类评估、统一下达的方式。请各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过“能源标准化信息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各能源标准化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提交至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请于2024年3月8日前,将申报公文书面报送至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科技司),汇总表、项目任务书和标准草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刘向阳010-81929216
邮箱:nb_standard 126.com
六、项目管理
(一)已有计划项目拖延、在研项目数量过多的标委会应主动减少新项目申报,尽快完成已下达计划。
(二)项目下达后,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标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标准制修订进度、资金使用、公开征求意见等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标准质量。
(三)标准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范围)、完成时间、归口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标委会应报请相应的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同意后,报国家能源局审核后进行调整。
(四)能源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后,相关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要按程序在“能源标准化信息平台”上公开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