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索新能人才网
当前的位置:首页 > 储能系统

3项储能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实施

2024-03-27 09:58:42
作者:北极星储能网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分享到: 

3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批准406项国家标准的公告。其中3项标准与储能相关,将于2024年10月1日实施。

《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能源转换效率要求和测量方法》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广州赛西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通达测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

《电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导则》主要起草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电力储能用压缩空气储能系统技术要求》主要起草单位为:华能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大学、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能建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盐华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责编:liuyazhen
关键词:
碳索储能网版权说明:
所有未标注来源为碳索储能网或碳索储能网整理的文章,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碳索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