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湖北省新的工商业分时电价方案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分时电价机制的实施范围暂不作调整,但对分时时段有所调整。即将实施的分时时段如下: 尖峰时段: 7月、8月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 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 平 时 段: 6:00-12:00、14:00-16: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 0:00-6:00、12:00-14:00(共8小时)
9点到15点由高峰时段调整为平时段和低谷时段。根据不同季节电网负荷特点设置尖峰时段,夏季的尖峰时段略晚,设为20点到22点,其余季节为18点到20点。
这也就意味着,湖北的工商业储能具备了两充两放的条件。而在除湖北、青海、山东和浙江(一般工商业)外的其余各省市,均暂停执行尖峰电价的背景下,湖北3月的一般工商业最大电价差约为0.77元/kWh。这也就意味着,湖北省工商业储能具备了较强的经济性。
通常来说,当地的分时电价差最大科超过0.7元/kWh,并同时科满足一日内两次充放电循环,就可初步视作具备经济性。 在中国,两充两放的地区有安徽、江苏、上海、浙江、广东、海南、重庆、湖南、湖北九地。在这些地区投资工商业储能无疑是最具经济性的。 目前,工商业储能经济效益最好的地区在浙江。一方面,浙江峰谷价差较高、套利空间大;另一方面,浙江的分时电价能够使储能系统在两个低谷时段充电、并在两个尖峰时段进行放电。理论上,在浙江投资工商业储能的收益率高达26.29%,最快3年半就能回本。 尽管广东峰谷价差较大,但是同一日内第二次充放电循环只能在平时段充电,套利空间相对较小,经济性不及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