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 建设指标200MW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本次共有200兆瓦配置规模,根据项目选址区域实际情况划分2个项目进行竞配。申报项目储能系统要求储能配置不低于项目装机规模的15%,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
原文如下:
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 建设指标200MW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1.竞配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新能源建设指标分配办法(试行))〉〈甘肃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评价办法(试行)〉暨分解下达全省“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4〕12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200MW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2.竞配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200MW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2.2配置规模:本次共有200兆瓦配置规模,根据项目选址区域实际情况划分2个项目进行竞配,详见下表。
2.3项目建设期:项目应于2025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2.4上网电价:执行甘肃省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制度。
2.5申报项目储能系统要求:储能配置不低于项目装机规模的15%,连续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
3.申报企业要求
3.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申报企业为发电企业或其他企业,允许联合体申报,如为联合体申报,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每个申报主体可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1个项目。
3.3同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进行申报。子公司申报的,应取得所属集团公司的书面申报授权,且不得使用母公司(集团公司)的资质或业绩。
3.4申报企业应为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最近三年内,申报企业没有发生骗取入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竞配文件的获取
4.1竞配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09日。有意参加申报者,请于该期限内每日9:00至17:30(北京时间),与咨询机构电话联系竞配文件获取事宜。
4.2获取竞配文件时,需同时提供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的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扫描件及获取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并按要求填写竞配登记表。以上资料需在竞配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1楼1106室(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4.3为方便申报企业开展工作,竞配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若申报企业需要纸质版竞配文件,可联系咨询单位获取。
5.申报文件的递交
5.1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以申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
5.2申报文件应采用面呈方式送达至指定地点。
5.3申报文件的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