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开《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提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省(区、市)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需求规模,统筹系统需要、建设成本及电价承受能力、站点条件、电网接入、生态环境等因素,组织项目综合比选,提出本省(区、市)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布局方案,并征求省级价格等相关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等单位意见。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25〕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工信厅(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5年1月24日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50208/50000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