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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省落地容量电价政策,储能“底薪”怎么领?

来源:碳索储能   发布时间:2026-03-10 22:03:36

2026年,储能行业迎来最确定性的政策红利。

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下称“114号文”),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机制。这标志着储能正式告别“仅靠峰谷价差和辅助服务谋生”的时代,拥有了稳定的“底薪”收入。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湖北、甘肃、宁夏、河北、内蒙古、广东、浙江、山东、新疆9个省份率先落地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政策,覆盖西北、华北、华东、华南、华中五大区域。

对于储能投资运营方、B端客户和投资人而言,核心问题只有一个:这笔“底薪”到底怎么领?谁能领?领多少?有哪些坑?

结合114号文核心要求与9省落地细则,本文作一次全流程拆解。

一、“底薪”的发放规则

114号文为储能“底薪”划定了三大硬门槛,只有全部满足,才能进入清单制管理,享受容量电价。

1. 身份门槛:必须是“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

符合条件: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新能源配储的独立储能电站。

明确排除:为新能源电站配套建设、与本体绑定调度和收益的“配储”,不享受容量电价。

2. 管理门槛:纳入省级“清单制”

项目需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纳入正式清单,这是领取容量电费的唯一凭证。

3. 技术门槛:按“顶峰能力”折算

容量电价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为基础,按以下公式折算,最高不超过1:

折算比例 = 储能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 ÷ 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

这意味着,放电时长越长、顶峰能力越强的项目,折算比例越高,“底薪”越高。

二、9省“底薪”大比拼

结合最新落地政策,9省的容量电价机制可分为煤电基准型、电量补偿型、长时储能专项型三类,核心参数如下表(截至2026年3月10日):

三、“底薪”领取全流程(5步走)

对于储能项目方,领取容量电价的流程可总结为**“申报—纳入—考核—结算—优化”**五步,每一步都有关键节点。

第一步:项目申报,确认“身份合规”

自查条件:确认项目为电网侧独立储能,未参与配储;手续齐全(立项、环评、并网验收等)。

提交材料:向省级能源局提交《独立储能容量电价申请报告》,附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并网验收意见、技术参数表(放电时长、功率等)。

关键提醒:山东、广东等省份要求项目为“试点示范项目”,需提前申报相关资质。

第二步:纳入清单,拿到“领取凭证”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实施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时间节点:多数省份按季度更新清单,需密切关注省级能源局官网。

核心风险:未纳入清单的项目,一律不享受容量电价。

第三步:接受考核,避免“底薪被扣”

114号文明确要求建立分类考核机制,考核不达标将扣减甚至全额取消当月容量电费。以湖北为例,考核规则如下:

核心考核指标:可用率、响应速度、放电深度、顶峰时段出力情况等。

实操建议:

建立实时监测系统,提前预警考核风险;

优化调度策略,优先保障顶峰时段出力。

第四步:按月结算,确保“资金到账”

结算主体:电网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按月与项目方结算容量电费。

结算依据:月度可用容量×容量电价标准(或放电电量×电量补偿标准)。

费用来源: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工商业用户分摊,不向居民用户转嫁。

第五步:动态优化,争取“底薪最大化”

结合114号文的顶峰折算逻辑,项目方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升“底薪”水平:

技术升级:延长放电时长(如从2小时提升至4小时),提高折算比例;

策略优化:在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时段(如夏季晚高峰、冬季早高峰),确保满功率出力;

区域选择:优先布局甘肃、宁夏、湖北等“煤电基准型”省份,政策稳定性和力度更强。

四、三大趋势与两大风险

三大趋势:

政策全国化加速:随着114号文的落地,预计2026年下半年将有更多省份跟进,容量电价将成为独立储能的标配收益。

长时储能成“香饽饽”:山东的“加倍补偿”政策将成为趋势,放电时长≥4小时的长时储能将获得更高的容量电价折算比例。

从“固定价格”向“容量市场”过渡:甘肃、宁夏等市场成熟度较高的地区,未来可能探索通过报价竞争形成容量电价,实现“优质优价”。

两大风险:

考核趋严风险:随着项目数量增加,省级能源局将逐步提高考核标准,“躺赚”时代结束,精细化运营能力成为核心竞争力。

政策退坡风险:浙江、广东等省份已出现“逐年递减”或“试点期”政策,未来若电力市场成熟,容量电价可能逐步退坡,项目方需提前布局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收益能力。

结语

容量电价的落地,是储能行业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的关键一步。对于投资运营方而言,“底薪”不是“铁饭碗”,而是“稳定器”——它降低了投资风险,但也对项目的技术实力、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未来,储能的收益格局将是“容量电价(底薪)+ 电能量收益(绩效)+ 辅助服务收益(奖金”的三位一体模式。


碳索储能网 https://cn.solarbe.com/news/20260310/50019456.html

新闻介绍: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湖北、甘肃、宁夏、河北、内蒙古、广东、浙江、山东、新疆9个省份率先落地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政策,覆盖西北、华北、华东、华南、华中五大区域。对于储能投资运营方、B端客户和投资人而言,核心问题只有一个:这笔“底薪”到底怎么领?结语容量电价的落地,是储能行业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的关键一步。

责任编辑:康炜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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