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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微信
在独立新型储能市场化机制建立前,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按照电网调度指令进行充放电,放电价格为燃煤发电基准价,充电电量按燃煤发电基准价的60%结算。在迎峰度夏(冬)期间独立储能项目不结算充电费用,放电上网电量价格为燃煤发电基准价,期间电网安排新型储能全容量充放电调用次数原则上不低于120次或放电时长不低于240小时。
2024-04-25
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电力需求响应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能源局
按照装机的 10%配置调节资源,可通过自建新型储能设施、购买共享储能服务和购买燃煤发电系统调节服务等方式实现。
2024-04-25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发布《攀枝花现代化产业体系2023年发展报告》的通知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全省首个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规划《“中国钒电之都”—攀枝花市钒电池储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引进大连融科、国家电投等钒电池储能龙头企业,全国在建规模最大的钒电池储能项目—国家电投100MW/500MWh钒电池储能电站开工建设,建成钒融科技2000m³短流程工艺钒电解液生产线,生产钒电解液约1200m³。
2024-04-25
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
《建设方案》提出,打造绿色智慧能源产业集群。推动氢能和氢燃料电池、新型储能等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打造绿色智慧能源研发创新高地。以液氢重卡为引领,支持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完善氢能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加速氢能产业链整体提升。推进新型储能技术提升,支持开展高安全长寿命电池技术研究。推动先进可再生能源等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促进能源技术成果转化,强化绿色智慧能源技术国际合作。
2024-04-24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当前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等情况,适当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 文件提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
2024-04-23
关于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需求响应参与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视为单个用户参与响应,负荷聚合商与电力用户的补贴分享比例根据双方贡献由双方市场化协商确定。需求响应实施补贴标准。其中0.5-1小时的,度电补贴最高,为4.8元/kWh。0.5小时以下的实时需求响应,既有度电补贴2.4元/kWh又有容量补贴10元/kW。削峰需求响应按竞价形成的可中断负荷度电单价给予补贴,补贴金额=通过竞价形成的可中断负荷度电单价(元/千瓦时)×响应负荷(千瓦)×响应时长(小时)。
2024-04-22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认定流程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能源局、工信厅印发《关于明确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认定流程的通知》。通知明确,目前申报范围包括光伏新材料及应用、稀土新材料、电供热、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5G基站、半导体材料、储能电池、先进化工材料、先进碳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硅材料12个行业的用电企业。
2024-04-19
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围绕提升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强链补链延链、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每年遴选20个左右创新研发项目,省级按项目研发和设备投入最高1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上年度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等,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平台,省按照规定统筹给予科技项目等支持,对特别重大的平台按规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鼓励各市对辖区内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平台予以激励。 3.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建研发实验线。对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关键领域上年度已建成且正常运行的先进产品小试线、中试线,按照关键研发设备实际购置额最高20%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4.支持重大创新成果突破。对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在省内研发并实现量产的产品,关键指标经国际知名第三方机构测试认证和国家级行业协会认可,刷新世界纪录的,给予企业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400万元。 5.支持在皖设立企业研发总部。在皖设立研发总部的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自其注册成立之日起三年内获得的提升创新能力相关政策支持,奖励资金最高上浮20%。
2024-04-19
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能源监管办
《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其中,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及出清模式、新型经营主体报量报价参与市场、市场力监测等相关条款待技术支持系统功能完善后执行,正式执行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7月1日。过渡期间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组织及调频辅助服务费用结算暂按原市场规则执行,调频辅助服务费用包含调频服务费用和调频机会成本费用。
2024-04-19
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发改委
第一条【实施目的】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助力企业降低用能成本,推进工业企业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定义】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是指:用电量较大的工业企业,结合自身用电特性,通过充分发挥负荷调节能力、合理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建设屋顶光伏或分散式风电、适当配置储能设施等,提升绿电使用比例和系统运行效率,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行。完全利用自有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屋顶光伏项目的,可按照原有项目管理机制继续实施。 第三条【实施主体】一体化项目业主应为电力用户。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轻纺、冶金、电子制造、装备制造、大数据中心等用电负荷大、用电成本高的工业企业,加快一体化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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