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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9
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黑龙江省发改委
全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聚焦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深化“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推动建设一批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项目,切实抓好“三个一批”,建设省级重点产业项目1000个,力争新引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占比超过50%。建设嘉泽中车储能电池制造、天楹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等10个以上超百亿元产业大项目,打造100家产业链龙头企业。谋划推动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推进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加快建设哈绥铁和铁伊等高铁、哈尔滨都市圈环线等高速公路、亚布力至雪乡等旅游公路改造等工程项目,推动哈尔滨机场二跑道工程竣工,加快推进亚布力机场前期工作。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资金使用效率,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加强政银企对接,畅通项目融资渠道。
2024-02-08
重庆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经信委
到2026年,全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志性项目。完成1000个以上用户侧光伏和储能、虚拟电厂、绿色工厂、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示范项目,用户侧储能规模10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
2024-02-08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方案》指出,支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和市场化运营。对具有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带动性,并提供典型应用场景优质解决方案的新建用户侧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2026年投产,装机容量不低于1MWh,全容量放电时长不低于2h,年充放电次数不低于450次),按照项目装机容量规模给予200元/千瓦时的奖励支持,奖励分3年进行发放,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于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电力负荷高的用户,根据电力容量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降低用电费用。对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用户,试点建设锂离子电池、探索建设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储能,提升电力保障能力。 此外《方案》还提出,支持战略引领和前瞻布局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建设。按照项目新增投资的10%比例给予支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对于产业生态链带动发挥重大作用的项目不超过10亿元。 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有效突破。按照项目新增投资的10%-30%比例给予支持,一般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特别重大突破性和颠覆性技术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重大技术装备和核心部件实现首台(套、批)突破。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的项目,最高按合同金额的20%比例进行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的项目,最高按合同金额的10%比例进行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2024-02-08
关于同意实施4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同意实施中车商都产业园区30万千瓦绿电供电项目、本源时代40万吨金属硅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中清包头市70万千瓦新能源新场景绿色园区供电项目,同意通辽市科左后旗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变更建设内容,涉及新能源规模173万千瓦。 项目基本情况 (一)中车商都产业园区30万千瓦绿电供电项目。新增负荷为商都县晔兆冶金有限责任公司4×48000千伏安全密闭高碳铬铁矿热炉项目,最大用电负荷为20.77万千瓦,年用电量14.211亿千瓦时。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30万千瓦,其中风电2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配建电化学储能4.5万千瓦(新能源规模的15%)/4小时。 (二)本源时代40万吨金属硅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新增负荷为本源时代(赤峰)工业有限公司40万吨/年金属硅项目,配建12台33000千伏安金属硅热炉,年产20万吨金属硅,最大负荷46.2万千瓦,年用电量25.4亿千瓦时。项目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58万千瓦,其中风电48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配建电化学储能8.75万千瓦(新能源规模的15%)/4小时。 (三)通辽市科左后旗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本项目为变更项目,新增负荷为通辽申辰科技有限公司9万吨铝镁尖晶石联产镁合金、内蒙古鑫邦硼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非晶带材,用电负荷8.27万千瓦,年用电量5.74亿千瓦时。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15万千瓦,全部为风电,配建电化学储能2.25万千瓦(新能源规模的15%)/4小时。 (四)中清包头市70万千瓦新能源新场景绿色园区供电项目。新增负荷为内蒙古中清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光伏新材料项目和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项目产品包括40万吨烧碱等化工产品以及1400万千瓦光伏电池,用电负荷约50.6万千瓦,年用电量约34.9亿千瓦时。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70万千瓦,其中风电56万千瓦、光伏14万千瓦,配建电化学储能17.5万千瓦(新能源规模的25%)/4小时。
2024-02-08
苏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工信局
文件提出,鼓励新技术创新应用,推进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共享充电机器人、车网互动(V2G)、光储充放一体站等建设。
2024-02-07
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能源局
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自建的电源侧储能项目,可与主体工程执行同一备案或核准流程。 电源侧、电网侧以及额定功率5MW及以上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须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管理。额定功率低于5MW的用户侧新型储能不纳入规模管控。 电网侧储能项目满足规定可参与市场化交易。电源侧储能项目应与发电项目为同一整体,用户侧储能项目应与用电项目为同一整体,参与市场化交易,无需单独履行注册手续。 鼓励新型储能项目按照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或辅助服务管理细则,提供有功平衡服务、无功平衡服务和事故应急及恢复等辅助服务。 对于电源侧、电网侧储能项目,电网企业应根据《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统筹开展配套电网工程规划和建设,配套电网工程应与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相协调。 对于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电网企业负责电网配套工程改造和建设,项目建设(运维)单位负责用户内部配电设施改造和建设,并按照《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要求,接入储能管理平台。 项目建设(运维)单位应加强应急能力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结合新型储能事故特点,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电化学储能电站要定期组织开展电解液泄漏处置、电池热失控、火灾等演练。 并网验收前,要完成电站主要设备及系统的型式试验、整站调试试验和并网检测;并网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新型储能项目应具备向电网企业调度部门上传运行信息、接受调度指令的功能。
2024-02-07
长治市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实施方案
长治市政府
优化能源领域准入准营。涉及政府配置资源的能源类开发计划,原则上提前15天向全社会公开并向民间资本推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以公共建筑屋顶、农村闲置土地、交通廊道、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网企业要配合能源主管部门建立并公布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资源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开发运营。严格落实光伏发电项目属地备案原则,支持企业自建自用、余电并网,支持企业集中连片开发并允许整合打捆为单体项目备案。建立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做到“能并尽并”。电网企业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流程,验收合格的项目,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 优化公共充电设施领域准入准营。县区人民政府做好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布局规划并与国土空间、电力、交通等规划一体衔接,支持民营企业成片区规模化建设运营公共充电设施项目并打捆办理备案手续。 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新能源及升压站、煤矿核增产能、氢能、地热能开发利用和充电桩等项目,在布局规划、指标安排、资源出让、手续办理、并网运营等方面,做到各类型企业一视同仁。
2024-02-06
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
天津市发改委
吉星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生产项目、荣盛盟固利扩产2.5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贝特瑞年产6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等电池项目。
2024-02-06
德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德州市政府
《计划》提出,到2026年,新能源汽车整车规模年产突破10万辆,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6800台和60000台以上,争创全省首家国家级新能源车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2024-02-06
关于征集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与“光储直柔”专项领域新技术的通知
深圳市住建局
“光储直柔”领域,包括“光”“储”“直”“柔”四大部分技术。其中,“光”是指在建筑场地内建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储”是指在供配电系统中配置储电装置,“直”是指低压直流配电系统,“柔”是指建筑用电具有可调节、可中断特性。该领域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光伏产品、建筑储能电池、新型建筑直流配电系统设计技术、直流电器产品、建筑综合能源柔性管理平台、新能源汽车-建筑-电网(VBG)能量互动技术及相关集成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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