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与储能容量补偿政策专题 | 碳索储能政策库

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与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政策专题

核心依据:发改价格〔2026〕114号 | 全国各省配套落地政策汇总、解读与对比分析

一、政策整体总结

2026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作为全国容量电价改革顶层文件,核心目标是适配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建立覆盖煤电、气电、抽水蓄能、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的分类容量补偿体系,解决高新能源占比下系统顶峰保供、调节电源固定成本回收难题。

文件明确两条实施路径:一是存量模式——各地保留容量电价机制,分类核定煤电、储能、抽蓄容量电价;二是市场化新模式——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统一切换为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取消原有分电源容量电价,按机组顶峰可靠容量统一核算补偿费用。截至2026年8月,全国新疆、青海、甘肃、辽宁、吉林、湖北、陕西、广东、浙江、内蒙古、宁夏、山东、河北等多省份已出台落地细则或征求意见稿,形成"国家顶层设计+各省差异化落地"的政策格局。

国家顶层文件四大核心规则

  • 1. 煤电容量电价强制提标:煤电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比例不低于50%;各地可按需上浮,新疆直接设定煤电容量电价165元/千瓦·年。
  • 2. 首次确立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电价制度:以本地煤电容量电价为基准,按「满功率放电时长/系统高峰时长」折算补偿,实行清单制管理,配储一体化储能不享受补偿。
  • 3. 抽蓄分阶段差异化定价:2021年633号文前开工抽蓄政府定价;新开工抽蓄逐步市场化,可自主选择容量电价或可靠容量补偿机制。
  • 4. 现货市场落地后切换统一补偿:现货连续运行省份建立可靠容量补偿,煤电、气电、独立储能不再执行原有容量电价,费用统一由工商业用户+外送电量分摊。

二、政策深度分析

(一)政策出台核心背景

国内风电、光伏装机持续高增,新能源出力波动性、间歇性导致系统顶峰供电缺口扩大;煤电持续承担调峰保供任务,但电量市场收入无法覆盖固定投资与运维成本,行业经营压力加大。同时独立储能、抽蓄等调节资产投资回报机制缺失,产业投资意愿不足。本次容量电价改革通过容量价值单独定价,厘清"电量价值+容量保供价值"双收益,保障系统安全同时引导调节电源有序投资。

(二)各省落地政策差异化逻辑

  • 新能源高占比西北省份(青海、新疆、甘肃):直接落地「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统一补偿标准,覆盖煤电、独立储能、光热,配套完善容量供需系数测算、年度顶峰考核,适配高风光电力系统保供需求。青海统一补偿标准185元/kW·年、甘肃330元/kW·年、新疆煤电基准165元/kW·年。
  • 中东部负荷省份(湖北、陕西、吉林):短期保留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模式,以本地煤电电价为折算基准,设置月度/年度考核扣减规则,循序渐进过渡市场化补偿。湖北、陕西基准165元/kW·年,吉林330元/kW·年。
  • 试点先行省份(浙江、广东、河北):采用阶段性定额补贴、年度利用小时数门槛管理,作为过渡方案,待现货市场成熟后切换国家统一可靠容量补偿。
  • 电力现货成熟省份(山东、辽宁):优先推进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建设,配套完善市场报价、成本调查、电费扣减全套配套细则。辽宁已发布全套配套四项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产业影响分析

  • 1. 独立储能盈利模式明确:纯电网侧独立储能可同时获取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补偿三重收益,大幅改善项目IRR,推动独立储能规模化建设;新能源配储项目无容量补贴,倒逼新能源提升自身调节能力。
  • 2. 煤电转型确定性增强:容量电价覆盖过半固定成本,缓解煤电亏损压力,支撑煤电灵活性改造,向系统调节型电源转型。
  • 3. 市场化改革加速:容量补偿费用全部由工商业用户分摊,形成"谁用电、谁承担保供成本"的公平机制,完善电力市场价格传导链条。
  • 4. 考核约束趋严:全部省份设置顶峰出力考核、充放电次数门槛,未达标扣减甚至取消补偿资格,杜绝储能、煤电"只拿补贴不提供顶峰服务"。

(四)各省核心补偿标准对比

省份 补偿模式 基准容量电价/补偿标准 系统高峰折算时长
新疆 容量电价 165元/kW·年(煤电基准) 6小时
陕西、湖北 容量电价 165元/kW·年 6小时
吉林、甘肃 容量电价/可靠补偿 330元/kW·年 8小时
青海 可靠容量统一补偿 185元/kW·年 8小时
浙江 定额阶段性补贴 按项目年度定额发放 未统一折算

三、国家及各省市政策文件汇总(点击原文跳转)

层级/省份 政策文件名称 政策类型 原文链接
国家顶层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 顶层指导文件 查看原文
辽宁 辽宁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政策征求意见公告 可靠容量补偿征求意见 查看原文
新疆 新疆发改委关于完善我区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容量电价落地文件 查看原文
青海 青海省发改委印发《青海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通知 可靠容量补偿正式文件 查看原文
吉林 吉林省关于明确储能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独立储能容量电价 查看原文
山东 《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2026年4月修订版) 电力市场配套规则 查看原文
湖北 湖北省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的通知 独立储能容量电价 查看原文
甘肃 甘肃省四部门关于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试行) 可靠容量补偿试行文件 查看原文
广东 广东省发改委独立储能电费补偿机制征求意见通告 储能补偿征求意见 查看原文
浙江 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新型储能容量补偿资金发放通知 储能定额补贴落地 查看原文
陕西 陕西省发改委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通知 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正式文件 查看原文
河北 河北省发改委完善独立储能先行先试电价政策通知 储能试点电价政策 查看原文
内蒙古 内蒙古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 储能产业配套政策 查看原文
宁夏 宁夏发改委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征求意见公告(已结束) 容量电价征求意见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