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证券简称:元力股份公告编号:2021-00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
月1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决定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账号:0000021754005012
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该账户用于“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李立斌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于工作原因,苏锡宝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苏锡宝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决定提名李立斌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李立斌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于2021年1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立斌,无外境永久居住权,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
福建省南平市合成氨有限公司销售科长,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销售总监、销售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