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证券简称:宏达电子公告编号:2021-063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了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0月29日召开
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钟若农女士
非独立董事:曾琛女士、胥迁均先生、刘畅先生
独立董事:王晓明先生、徐建华先生、杜晶女士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陈雪梅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颜艳芳女士、王慧卉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陈雪梅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曾琛女士
副总经理:胥迁均先生、钟少卿先生
董事会秘书:曾垒先生
财务负责人:曾垒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郑雁翔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垒先生、郑雁翔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成先生、徐友龙先生和欧阳祖友先生不再担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