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丽江市“风光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优选竞争性比选公告。公告中提出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若为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总资产不得低于200000万元(含)。
原文如下:
丽江市“风光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优选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比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丽江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积极优选优质合作伙伴,实施绿色能源开发行动,提升新能源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经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和市委第16次常委会研究,由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实施机构向社会公开优选项目业主单位,现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为本项目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优选项目业主,特邀请具备实力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比选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2年丽江市“风光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优选
2.2项目编号:LJZBFTB2022-02002
2.3比选内容:择优选择“风光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社会投资人
2.4项目实施机构: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监管机构。
2.5实施模式和要求
(1)社会投资人选定后,依法签订《投资协议》。由社会投资人岀资按《投资协议》的约定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后期经营管理。
(2)社会投资人应按照云南省和丽江市新能源开发相关政策和要求实施项目开发。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力建设等相关业务,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应实力。
3.2财务要求
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若为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2020年总资产不得低于200000万元(含)。
3.3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不能同时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活动,如母公司(集团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只能其中之一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3.5申请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中附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