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2021年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对去年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工作进行考核。
为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确保市场主体消纳责任落实,《考核方案》建立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落实与消纳完成情况考核机制,明确了考核对象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独立售电公司、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依据国家及本市对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分配原则,对各类主体年度消纳责任权重提出了量化要求;结合全市绿电消纳的阶段性特点,积极构建绿电消纳完成情况上报、核定、发布及消纳责任落实督促机制,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觉、用户主动参与绿电消纳的良好氛围。
《考核方案》流程结合了近年来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市场主体后续改进与完善的工作措施,进行了探索性设计。明确考核对象于4月7日前完成信息上报,考核主体于4月20日前须完成信息复核,4月底前,发布2021年市场责任主体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考核方案》设计了结果公示、限期整改、协调联动、专项约谈、鼓励先进等5项工作举措。通过明确对年度考核成果予以公示,尝试建立全社会协同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互动模式。
近年来,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实现较快增长。截至2022年2月底,本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52.33万千瓦,同比增长12.6%,占全市总发电装机容量比重达到18.7%。据初步测算,2021年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达到230.96亿千瓦时,较2020年提高23.2%,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18.7%,超过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0.7个百分点。
下一步,北京市将针对新形势新要求,积极研究符合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需求的相关配套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消纳保障制度体系,推进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高水平消纳,助力首都“双碳”任务目标实现。